转发:省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6-10-17
合建质安〔2016〕63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四巡查组将于10月中旬来我省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为切实做好这次迎检工作,现将省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 积极做好迎检的准备
落实省厅通知精神,我委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相关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
二、 全面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督查
按要求,我委将从10月9日起,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开展专项大检查,重点对《合肥市建筑施工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合建质安[2016]41号)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巡查。
三、 做好台账的整理工作
要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台账的整理汇总工作,同时督促各施工建设主体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状态,接受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四巡查组的巡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