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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规定

2022-8-18

为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员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1、公司本部员工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含试用期);

2、在公司项目上服务满3年的项目经理、生产经理级别的人员(含试用期)。

二、年休假时间

1、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满足以上期限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累计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休假审批流程

1、结合每年考勤情况、岗位上工作情况,由当事员工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分管领导-董事长,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2、年假一个工作年限只能休一次,年假不能累积,但是经办公室批准后可在一个工作年限内分开来休。

本规定从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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